第(3/3)页 “为什么?” “你傻呀!成世子的表弟涉嫌谋反大罪,我们还在那个客栈和他们鬼混过两夜,铁定是被他们牵涉进去了。” “主子,哪有这样说自己的?什么叫鬼混!那两晚我在暗中保护您,您和他们也就是吃吃饭喝喝酒,行行酒令。你们那酒令玩得可有文采了,什么诗词歌赋用典考究的,属下拗口地说不来呢!” “少啰嗦,今晚我们就误打误撞地在这个马车上落脚了。回到福禄寿面馆,也是自投罗网,还不如躲在外面。” 笙歌和默笙最大的区别就是话多,直接一个话唠,还有胆量和主子叫板。 “主子,您又谦虚了不!什么叫误打误撞,明明就是蓄谋已久。您看您肿胀的嘴唇,” 他反指着自己的嘴,接着说,“这里,没少侵城掠地吧?想想,那都叫惊艳。” “不对,您这是遭到反抗了,而且反抗的那叫个英勇无畏!啧啧……那小牙印!” “找死!”南如晔冷哼着,一脚就把他踢飞出了马车。 “你就配架在树杈上给鸟儿唱催眠曲!” 笙歌摸着被踢疼的屁股,扭头说道,“主子就是这样的耿直脾气,心里有话绝对不捂着过夜。直言不讳,你那嘴上的小牙印不就是人家的贝齿留下的,属下看您还乐在其中呢!” 撂下这话,飞也似地上了一个树杈,“小鸟 小鸟,你们睡着了吗?你们也会咬嘴唇吗?也许……是我理解错了,爱之愈切,咬的愈深!” 他伸长脖子看到远处的鸟窝里,两只老鸟紧紧依偎在一起,下面露出来一个小不点,“好幸福的一家三口啊!” 南如晔在马车里紧了紧衣服,一丝丝幽香钻咧咧可闻,他不由地回忆着这一趟大周之行,远随着小美人蝎当保镖,风餐露宿住树杈;为了一点点共白头的奢望,弄成了永久白;为了贪看她一眼,重拾了成琛世子这条友谊线,没想到因为我,他惹上了官司…… 第(3/3)页